嘉義縣政府教育處執行111年「暑期保護青少年-青春專案」執行重點工作計畫
壹、 依據:
一、 嘉義縣政府111年「暑期保護青少年-青春專案」執行重點工作計畫。
二、 教育部111年度評核地方政府「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」重點工作項目細部執行基準表。
貳、 目的:為確保青少年暑期安全活動空間,有效降低被害情事發生,結合本府相關單位與學校力量,透過多元方式進行親職或生命教育議宣導或工作坊,積極規劃舉辦暑期少年休閒育樂活動,預防偏差行為發生,維護身心健全發展,以營造優質青少年成長環境。
參、 狀況:
一、 全臺正值COVID-19防疫期間,青少年將無法從事戶外活動,接觸網路媒介的時間大幅增加,犯罪集團計劃性招募青少年線上簽賭,輸錢後引導向地下錢莊借錢,待欠下鉅額賭債無力償還時,引誘青少年當詐欺車手、校園販毒或招募期它少年賭客,衍生後續犯罪及被害事件。
二、 因應各機關及地方政府投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工作,為避免防疫及執行專案工作造成負擔過重之特殊考量,並兼顧暑期保護青少年之衡平性,111年度持續執行重點工作,取消等第考評與排名,達到目標值給予適當獎勵。
三、 新興毒品為化學合成毒品,電子菸多含有毒化學物質,對人體傷害甚鉅,且樣態千變萬化,PUB、汽車旅館派對等易發生少年集體吸食情事,應阻斷青少年碰觸毒品及電子菸之機會。
四、 暑假期間青少年因無課業壓力,空閒時間較多,易呼朋引伴深夜留連網咖、電子遊戲場等娛樂場所,或有從事賭博行為,包括涉足德州樸克、百家樂等賭場,以及透過網路下注非法運動簽賭、把玩德州樸克等賭博類博奕遊戲,應加強防堵青少年經營或參與實體及線上賭博。
五、 色情產業及毒品相關犯罪易隨青少年暑期打工而活絡,青少年打工易踏入假求職、遭性剝削或受毒品誘惑等陷阱,或被詐騙集團以利誘慫恿而淪為詐欺車手,甚或發生被詐欺受害情事。
六、 青少年網路交友,對身體隱私觀念相對較薄弱,易遭人引誘、脅迫拍攝私密照,未經同意散布私密性影像,對青少年隱私安全與人格尊嚴造成嚴重危害,應宣導辨識網路交友陷阱及自我保護觀念,並預防兒少性剝削案件發生。
七、 暑期天氣炎熱,青少年呼朋引伴到郊區、溪河、海邊遊憩,易因疏忽戲水危險性發生水域安全問題;或深夜留連KTV、撞球間、PUB夜店、舞廳營業場所,因消防及建築安全未符相關法規或防疫規範,致有安全疑慮,應強化營業場所及水域安全,避免因營業場所公共安全設備不足而發生危險。
肆、 實施期程:自111年7月1日(星期五)0時至111年8月31日(星期二)24時止。
伍、實施對象:本縣竹崎高級中學、永慶高級中學及各國民中小學。
陸、實施辦法:
一、 防制青少年被害:
1. 各中、小學舉辦親職教育或生命教育議題。
2. 運用平面文宣、多媒體、社群平台等多元方式進行宣導或辦理工作坊。
二、 預防犯罪宣導:
1. 各中、小學辦理暑期少年休閒育樂活動(並注意場所設備安全,實地勘查會場地點,研擬緊急應變機制,備妥安全防護措施,確保活動安全)。
2. 各校獨自辦理,未結合民間團體(為配合防疫措施,實體或線上互動等方式彈性辦理,並可多善用相關行政資源進行預防犯罪宣導)。
玖、預期效益:
一、 為落實防疫工作,鼓勵規劃非群聚競賽類、線上參與互動活動,如繪畫、書法、朗讀、說故事等具教育意義之比賽,或結合網路直播、線上手遊、互動式(猜題、留言)網路互動等。
二、 倘暑假期間疫情在國內獲得有效控制,本縣各局、處、輔導會應適度結合在地民間團體,辦理有益青少年身心健康發展之各項競賽或活動,惟辦理宣導活動應落實各項防疫措施。
拾、本實施計畫核備後,由教育處函文各校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